被捕及起訴

2013年12月4日下午,我手機響了,對方說:Eugene, Maria被捕了。

這件事早該發生,卻直到現在才發生,一時之間,有種恍忽的感覺。

在受害者眼中,違法之事做得如此明顯,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裡,不抓起來美國就無國法了。在這件事的三個月前,受害者做的一些事,應該對聯邦檢察暑採取行動有關。

1. 寫信給國會議員Diane Feinstein,請求查此案進度,兩週後,對方來信,聯邦檢察署(US Attorney)已看到此案,將審慎處理。

2. 受害者找出陳、唐二人所在,並照相,寄給主查此案的國稅局探員。陳唐二人的居所,一直是謎,受害者多次跟蹤,都沒結果,後來大家一鼓作氣,從網站搜索背景,透過電話、車牌找到這家人住在Santa Clara一平房內。門口停的車子的車牌,受害人早已熟悉。兩週前,受害者經過一番守候,在Fremont的豐收神學院門口照到這兩人上課照片。探員收到照片,開始行動。

在12/5日第一次過堂時,法官問陳、唐二人住在哪裡?兩人的回答讓人嚇一跳,地址居然是位於Cupertino的Sunnyview老人中心,也是陳之母親居住之所在。其實這一年來,許多人在該中心見到陳、唐二人,有人想會不會這兩人住在那裡,繼而一想,怎麼可能?老人中心怎麼會允許子女去住,但是,這兩人就是辦到了。如何辦到的,說不定又是一個故事。

檢方控訴為國際洗錢、盜取他人身份、出口贓車、電信詐欺,都屬聯邦重罪,金額為330萬美元,其實這個數字是低估,受害人自己幾個人算一算,都到200多萬,估計至少為330萬的2倍。陳、唐二人自己承認的數字為500萬。

敬待下回分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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